為做好醫療器械注冊管理工作,根據《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國家藥監局組織製定了免於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現予發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免於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
國家藥監局
2021年9月16日
國家藥監局關於發布免於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的通告
為做好醫療器械注冊管理工作,根據《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國家藥監局組織製定了免於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現予發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免於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
國家藥監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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