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22年第1號
根據有關優惠貿易協定實施安排,海關總署現已完成原產地證書管理信息係統升級。原產地證書申請企業既可通過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標準版/“互聯網+海關”一體化網上辦事平台辦理相關業務,也可通過信息係統聯網對接方式辦理。請有係統對接需求的原產地證書申請企業按照原產地證書數據及附件導入接口規範(詳見附件)開展接口改造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海關導入接口隻接收原產地證書申請企業自行導入報文,不再接收第三方平台導入報文。
信息係統接入、聯調測試等工作按照《海關總署關於開放海關預錄入係統客戶端軟件及業務數據交換接口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16號)和《海關總署關於發布〈海關開放預錄入係統對外服務方案〉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20號)辦理。
以上事宜可谘詢海關服務熱線:12360。
本公告內容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