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5〕27號
根據《國家藥監局 國家中醫藥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保局關於結束中藥配方顆粒試點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號)、《國家藥監局關於發布〈中藥配方顆粒質量控製與標準製定技術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號)等有關規定,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製定了《北京市中藥配方顆粒標準(第七批)》共計10個品種,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中藥配方顆粒國家藥品標準頒布實施後,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製定的相應中藥配方顆粒標準即行廢止。
特此公告。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