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技管發〔2025〕9號
工委、管委會各機構,各重點國有企業:
現將《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促進醫藥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4月30日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促進醫藥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加快醫藥健康協同創新行動計劃(2024-2026年)》(京政辦發〔2024〕14號)、《國際醫藥創新公園高質量建設實施方案(2025-2030年)》(京政發〔2025〕9號)、《北京市支持創新醫藥高質量發展若幹措施(2025年)》(京醫保發〔2025〕5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適應醫藥健康產業發展態勢,發揮科技創新、臨床研究、審評政策等全鏈條資源聚集優勢,加快推進國際醫藥創新公園(BioPark)建設,促進醫藥健康新質生產力發展壯大,特製定本意見。
一、總體目標
力爭到2027年,全產業鏈創新服務體係基本建成,醫藥健康產業工業產值規模突破1200億元,獲批上市創新藥械25個以上,鞏固細胞與基因治療、手術機器人等新興領域發展優勢,搶抓合成生物製造、腦機接口等前沿賽道發展機遇,新建10個重點領域國際水平開放創新平台,實現30家國際龍頭企業落地,規模以上企業數量突破300家,聚集一批全球生命健康領域的研發機構和知名科學家,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醫藥健康產業創新高地。
二、政策措施
(一)促進生物技術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發展
1.加快布局生命科學前沿技術賽道。圍繞國家戰略,采取“揭榜掛帥”“白菜心工程”等方式,布局再生醫學、腦科學和腦機接口、計算生物學、新一代生物醫學材料等未來健康領域的早期研究和產品開發。加快免疫細胞藥物、幹細胞藥物、基因治療和基因編輯藥物等新興領域發展壯大。鼓勵企業挖掘新靶點、探索新機製,開展全球領先的製藥技術攻關。支持低成本高通量基因測序和蛋白質組學檢測設備、手術機器人、治療設備、高值耗材等高端醫療裝備研製。(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局)
2.加速推動國際醫藥創新公園(BioPark)建設。堅持創新、國際、共享理念,引聚一批頭部外資醫藥企業研發創新中心、合同研發生產組織落地,形成總部聚集區,帶動區域中小企業共同發展;借助國家人工智能醫療健康應用(中試)基地,建設醫療數據標注基地,打造醫藥健康行業AI賦能應用示範區;布局國家生物技術學院、北京臨床研究中心、幹細胞創新轉化中心、生物樣本庫,吸引國內外優質教育、科研、醫療資源落地,探索產教研醫一體化協同創新體係。設立服務產業的國際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全鏈條知識產權服務。(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局)
3.支持創新藥品研發。發揮產業聚集優勢,鼓勵企業開展藥品研發,持續加大對一類、二類創新藥品臨床研發投入的支持力度。對企業申請的一類創新藥品,首次進入臨床二期、三期試驗(或上市申請獲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受理)階段,並實現受試者入組的,分別一次性給予1000萬元、3000萬元資金支持(細胞與基因治療藥物支持額度分別為1500萬元、4000萬元)。鼓勵企業以未滿足的臨床需求為導向,參與國家、北京市創新藥課題研究,對開展細胞治療藥物、基因治療藥物的臨床前或臨床研究的給予配套支持。對企業申請的二類創新藥品,首次獲得上市許可並落地生產的,給予500萬元資金支持。支持動物藥發展,對獲得一、二、三類新獸藥注冊證書的動物藥,分別一次性給予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資金支持。單個企業每年支持額度不超過1億元。(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局)
4.支持高端醫療器械研發。聚焦腦機接口、手術機器人、高值耗材等高端醫療器械創新發展,促進創新醫療器械產業提質增效。鼓勵企業與醫療機構聯合研發,加快創新醫療器械上市應用,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醫療器械產業創新高地。對新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的產品,並落地生產的,分級分類給予資金支持,單個企業每年支持額度不超過300萬元。對進入國家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的高端醫療裝備產品的研發生產企業,給予一次性支持資金300萬元。以上產品首次取得注冊證並落地生產的,再給予800萬元資金支持。單個企業每年支持額度不超過3000萬元。(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局)
5.支持醫療大數據匯集應用。依托國家人工智能醫療健康應用(中試)基地、北京數據基礎製度先行區和北京醫療數據標注基地落位,加快三醫數據匯集。結合人工智能技術,鼓勵醫療健康數據采集、清洗、標注、評價、資產評估等服務發展,探索醫療數據要素高質量供給、合規流通、高效利用,支持醫藥企業和醫療機構數據跨境便利化流動。鼓勵企業在京設立人工智能研發中心,推動“大模型+醫藥研發”,加強數字生物學、計算機藥物發現、實驗室自動化、AI輔助臨床試驗等領域研發,加快大模型為醫藥企業創新產品開發提供助力。建設、開放不少於100個高質量醫療數據集、語料庫等,根據數據使用情況,通過發放數據券給予資金支持。(責任單位:信息技術產業局,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局)
6.支持提升研發條件。支持企業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配置醫用設備、研發及中試設備,降低研發投入成本。按照企業設備租賃費用20%的比例給予支持,年度支持額度不超過50萬元,同一筆業務支持年限不超過三年。(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局)
7.支持創新平台落地發展。支持國內外知名醫藥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行業學協會等機構設立的創新載體或服務平台,落地開展前沿技術研究,加速成果轉化,擇優給予房租費用的支持。鼓勵以成果轉化和商業拓展為目標的醫師培訓中心、協同創新平台、醫學成果轉化服務機構、產業技術轉化中心等平台落地,推動科技創新成果的高效轉化,擇優給予運營費用支持。(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局)
(二)加快產業集群建設
8.支持重大成果產業化建設。發揮重大成果牽引帶動作用,支持國際化團隊、持有全球專利、預期有重大突破並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品種落地生產。對符合條件的產業化設施建設項目,按照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給予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支持年限不超過三年。每年保障新增供應產業空間不低於30萬平方米,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提升建設開發強度。支持各類主體建設標準廠房、孵化器、加速器。支持企業參評領航級智能工廠、燈塔工廠。(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局,經濟發展局)
9.鼓勵工業企業高質量增長。對新獲批上市或新引入的品種,按照產值貢獻給予最高2500萬元資金支持。對工業企業年產值增量部分按標準給予支持,年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局,科技和產業促進局)
10.鼓勵醫藥科技服務業發展。加大對麵向醫藥產品早期探索、成果轉化、臨床研究、中試生產、注冊上市、市場銷售等全生命周期提供解決方案的醫藥科技服務業的支持。支持創新企業向中試服務機構、高端製劑機構、合同研發機構(CRO)、合同定製研發生產機構(CDMO)、合同外包生產機構(CMO),以及新藥評價、實驗動物、檢測檢驗、醫藥供應鏈、設備維護等科技服務業機構購買服務,每年發放5000萬元醫藥創新服務券,企業單次申領金額最高不超過合同金額20%,同一企業每自然年度累計申請和兌付創新服務券金額不超過200萬元,同一合同僅能申請一次。支持頭部醫藥CDMO企業新建產能、提升研發、開發、生產服務能力。對科技服務業企業年營業收入增量部分按標準給予支持,年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局,科技和產業促進局)
11.深化京津冀醫藥產業協同發展。依托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經開區”)處於京津冀三地交界的地理優勢,強化與天津、河北在醫藥產業規劃、政策、要素的協同,建設產業廊道,增強上下遊協同合作,加強生命健康集群建設,保障醫藥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和韌性。(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局)
(三)加快創新產品市場推廣
12.加快創新產品入院應用。及時跟進創新醫藥企業產品研發進展,與市醫保管理部門協同開展政策宣講,積極推薦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按照安全、有效、經濟原則,推動將未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的創新藥納入“北京普惠健康保”範圍,持續增強對創新藥的支持作用。與市衛生監管部門聯動,開展創新產品入院推介會,建立綠色通道機製,支持企業快速開展掛網工作,將國談藥使用情況納入市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和定點醫療機構總額預算(BJ-GBI)管理。支持企業通過高端醫療器械醫師培訓中心、手術機器人租賃公司等平台和渠道,加快創新產品推廣和入院應用。(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局)
13.支持企業參與集中帶量采購,加快藥品批發和零售企業發展。鼓勵企業參加藥品、醫療器械集中帶量采購。對於首次中標藥品、醫療器械產品,按照中標總價3%的比例予以支持,單個品種的最高支持額度不超過300萬元。支持藥品批發和零售企業發展,對於營收首次超過1億元、10億元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10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局)
14.支持醫藥領域商業保險產品開發。引導醫療機構、醫保、醫藥企業的數據與商業醫療保險機構建立合作利用機製,鼓勵保險機構探索開發具有針對性的、覆蓋創新藥械和健康管理服務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支持商業保險與創新醫藥企業、醫療機構、定點藥店等加強合作協商,優化理賠方式,推進覆蓋相關創新藥械商業健康保險的直接結算。(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局,商務金融局)
(四)優化產業生態
15.加大資本和金融信貸支持力度。設立50億元規模的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專項基金和20億元規模的科技創新基金,通過與生物醫藥領域投資機構、龍頭企業合作共建細分領域子基金,或進行直接股權投資,推動“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加強與市醫藥健康產業基金的合作,市區兩級共同支持一批創新醫藥項目。設立100億元規模的生物醫藥並購基金,聯合產業龍頭、鏈主企業或投資機構,共同挖掘價值標的,推動並購重組。支持優質生物醫藥企業利用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融資,拓寬直接融資渠道。(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局,亦莊國投,亦莊控股)
16.打造生物醫藥人才高地。匯聚全球創新智力資源,加快醫藥健康領域戰略科學家、技術領先人才、企業管理人才、青年人才等多層次人才梯隊建設,著重引進和培養一批首席醫學官、臨床科學家、醫藥成果轉化和專業技術骨幹。加大對醫藥健康領域高層次人才及創業團隊的支持保障力度,對經認定的醫藥健康領域亦城人才提供創新創業資源要素支撐和高品質生活服務保障。聘請領域內知名學術專家、臨床專家、產業專家,組建產業發展專家谘詢機構,為區域產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撐。(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局,組織人事部)
(五)積極融入全球創新網絡
17.支持企業申請國外注冊認證。對首次獲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局(FDA)、歐洲藥品管理局(EMA)、歐洲共同體(CE)、日本藥品醫療器械管理局(PMDA)、澳大利亞藥品管理局(TGA)、金磚國家藥品監管機構、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藥品認證合作組織(PIC/S)等機構批準,獲得境外上市資質並在相關國外市場實現銷售的藥品、醫療器械、藥物原料(DMF)和化妝品原料(INCI),按照實際銷售額1∶1的比例給予一次性支持,單個產品最高支持額度不超過10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支持額度不超過300萬元。(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局)
18.支持拓展海外市場。鼓勵企業深度融入全球科技創新網絡和供應鏈體係。支持創新藥物、醫療器械研發企業授權跨國公司進行技術研究和產品開發等商業合作。按照單個品種首付款10%的比例,進行一次性資金支持,給予授權方最高額度不超過500萬元的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局)
19.支持開展產業交流活動。鼓勵各類主體以市場化方式舉辦高品質、國際化、專業化論壇活動,促進國際醫藥學術和商業交流,加快區域醫藥產業品牌建設。對企業、行業學協會等各類社會團體作為主要舉辦或承辦單位,組織開展的生物醫藥類專業論壇、峰會、展會等活動的,給予服務保障。(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局)
20.積極爭取國家開放政策先行先試。依托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和綜合保稅區建設,支持跨國企業以委托生產方式辦理藥品生產許可並在京上市,試點允許外商投資研究型醫院開展細胞基因治療、抗腫瘤藥物的臨床研發,試點開展生物製品跨境分段生產,探索開展醫療器械產品跨境委托生產先行先試。探索人工智能賦能科學監管,推進國家級監管科學創新研究基地建設,設立藥品、醫療器械創新服務站,對創新醫藥產品在檢驗檢測、注冊申報、許可辦理等方麵“一品一策”、提前介入、全程指導。(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經開區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發展工作組,由管委會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綜合經濟工作的副主任和分管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的副主任任副組長,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局、經濟發展局、科技和產業促進局、營商環境建設局、亦莊國投、亦莊國際生物醫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等單位為成員單位。工作組將聯動市級部門,研究審議重大專項工作,協調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問題,統籌推進全區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發展。
(二)加大宣傳力度
加強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骨幹企業、服務平台、標杆項目宣傳。高標準舉辦國際生物醫藥產業創新北京論壇等品牌活動,推動新技術新產品在相關行業應用,持續擴大經開區產業影響力,營造良好發展氛圍。
四、附則
1.本意見適用於在亦莊新城225平方公裏範圍內依法從事醫藥健康相關領域研發、生產和服務的各類法人主體和非法人組織,無近三年重大行政處罰公示信息和刑事犯罪記錄。
2.同時符合本意見及經開區其他同類性質扶持政策規定的,采取“擇優不重複”原則,同類性質政策扶持僅能選取一項申請,不得追溯、退還或者重複申請與享受。
3.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結束。施行期間如遇國家和北京市相關政策調整,本意見同步調整。本意見發布之日起,《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印發〈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促進醫藥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等三個政策措施的通知》(京技管發〔2023〕5號)同時廢止。
4.本意見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局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