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經信發〔2022〕51號
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統籌疫情防控和穩定經濟增長的實施方案》(京政發〔2022〕23號),高水平推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市財政局編製了《關於促進本市新型基礎設施投資中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的若幹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財政局
2022年7月5日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統籌疫情防控和穩定經濟增長的實施方案》(京政發〔2022〕23號),高水平推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培育高質量發展新動能,特製定本措施。
本措施所指新基建是以信息網絡為基礎,以技術創新為驅動,提供數字轉型、智能升級、融合創新等方麵的基礎性、公共性設施,重點涵蓋四類:新型網絡設施,包括5G網絡、工業互聯網、車聯網、衛星互聯網和新型互聯網等;數據智能設施,包括新型算力設施、雲邊端設施、人工智能設施和數據交易設施等;生態係統設施,包括共享開源平台、共性支撐軟件等;智慧應用設施,包括智慧城市感知體係、超高清顯示、智能工廠和氫能設施等。本措施支持的對象為在本市注冊經營的工業和軟件信息服務業企業。
一、加大新基建項目謀劃和建設力度
(一)全麵加強新基建項目統籌。充實完善北京市新基建重點項目庫,強化對全市新基建項目統籌管理和服務,鼓勵各區、各部門建立項目台賬,符合本措施重點支持方向且總投資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的,原則上應納入市級重點項目庫,享受本措施支持的項目應為在庫項目。根據項目性質特點,擇優推薦在庫項目申報國家級或市級政策支持。
(二)加大新基建重大項目謀劃。各區和相關部門要落實市政府決策部署,發掘區域場景資源,積極謀劃總投資2億元以上的新基建重大投資項目,加強市級部門資源協同,合力推動項目落地實施。對項目謀劃成效明顯的區,優先推薦市發展改革委給予重大投資項目前期工作經費支持。
二、支持新基建創新攻關和新主體新平台培育
(三)支持新技術新產品攻關和標準創製。新基建重點項目牽頭單位可作為產業鏈龍頭企業參與高精尖產業築基工程,負責梳理項目建設中緊缺急需的關鍵技術產品,提出涵蓋產品攻關和標準創製的攻關榜單,高精尖產業發展資金對新技術新產品給予首試用補貼、攻關投資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四)支持新基建項目麵向中小企業開放場景。鼓勵在庫新基建項目擴大場景開放,支持擁有新技術新產品的中小企業參與新基建項目建設。鼓勵麵向中小企業圍繞新技術新產品新場景建設測試、驗證等第三方公共服務平台,對符合條件的平台給予不超過30%的建設補貼,單個平台建設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提供服務績效突出、優質優價的平台給予一定服務獎勵。
(五)支持平台企業參與智慧城市建設。建立智慧城市場景清單公開征集、評審入庫、動態管理、多方聯動的迭代更新機製,鼓勵平台企業采用“揭榜掛帥”“毛遂自薦”等方式承接場景開放試點,對成效顯著的優先向全市推廣。采用數據專區等安全可信方式,麵向平台企業有序對接健康寶、城市運行等方麵數據,支持平台企業加速技術研發突破。
三、加強新基建全生命周期關鍵節點的差異化支持
(六)支持創新體驗中心和場景實驗室建設。聚焦處於技術方案設計或商業化探索階段的新基建重點領域,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搭建創新體驗中心和場景實驗室,開展圍繞前沿新技術新產品和解決方案的展示體驗,按照不超過項目投資額的30%給予補貼,單個項目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七)支持新技術新產品小批量驗證。重點圍繞已通過體驗和實驗階段的新技術新產品,鼓勵新基建建設單位或新技術新產品提供單位開展小批量產品實際工況、環境、場景等測試驗證,進一步提高技術產品的適配性能和產業化水平,按照不超過小批量測試投資額的30%給予補貼,單個項目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八)支持新技術新產品規模化推廣應用。支持已通過測試驗證、具備產業化條件的新技術新產品擴大市場應用,建立動態管理的數字經濟標杆技術清單和築基工程攻關產品清單,對采購新技術新產品的本市投保企業按照不超過相關保費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最高補貼不超過1000萬元。對在庫新基建項目應用兩清單內新技術新產品的,按照不超過項目投資額的30%給予補貼,單個項目補貼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四、拓展投融資渠道支持新基建項目
(九)加大政府投資引導力度。鼓勵高精尖產業基金等各類政府引導基金,對新基建領域的新技術新產品和重點項目進行股權投資。鼓勵本市新基建重點領域建設主體探索發行新基建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產品,對運營期分紅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對新基建重點領域中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資本項目,優先推薦納入本市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
(十)提高金融信貸服務水平。建立與金融機構常態化政策信息共享和項目互推機製,鼓勵金融機構對入庫項目提供研發貸款、流動資金貸款或固定資產投資貸款等定製化產品,在信貸規模、貸款利率、審批流程方麵給予更加優惠快捷支持。對已入庫且工業和軟件信息服務業年度納統投資達到一定規模的項目,給予不超過2%的固定資產投資貸款貼息支持,單個項目支持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在2022-2024年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