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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務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六項機製”實施方案》解讀

日期:2023-12-19 13:37    來源:北京市水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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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製,健全風險防範化解機製,依據相關法規、文件、規範,市水務局起草製定了《北京市水務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六項機製”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並經第25次市水務局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2023年12月19日印發實施。

  一、編製背景

  (一)法律相關要求

  2021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將建立完善安全風險預防控製體係納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要求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製,健全風險防範化解機製,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對於未建立並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製度的單位和責任人給予罰款,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二)水利部相關要求

  2022年7月25日,水利部印發《構建水利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六項機製”的實施意見》(水監督〔2022〕309號);2022年12月15日,水利部監督司印發《構建水利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六項機製”工作指導手冊(2023年版)的通知》(監督安函〔2022〕56號),要求各級水行政部門要加大政策引導力度,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等手段,推動構建風險管控“六項機製”,將構建風險管控“六項機製”、強化風險管控情況作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的重要內容。

  (三)北京市相關要求

  2021年,北京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了《北京市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實施指南(試行)》(京安辦發〔2021〕15號),2022年,北京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了《北京市城市安全風險評估三年工作方案(2022年-2024年)》(京應急辦發〔2022〕10號),要求市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風險管理工作,落實行業(領域)安全風險管理責任。

  二、編製過程及編製主要內容

  (一)編製過程

  市水務局於2022年12月啟動修訂工作,2023年5月完成初稿;2023年6月28日征求了市水務局相關處室和局屬各單位、各區水務局和相關企業意見;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31日,市水務局在首都之窗網站和市水務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2023年9月完成公平競爭審查自查,報市水務局法製處進行合法性審查;2023年11月,通過合法性審查。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主要明確了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三項內容。

  主要任務對“六項機製”的具體內容進行了闡述:

  1.健全風險查找機製,提升風險發現能力。主要是明確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危險源辨識對象、範圍和要求,按照有關標準,全麵查找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危險源,建立危險源台賬並動態更新。加強危險源信息審核和報送,定期開展辨識並填寫相關係統。危險源辨識可采取直接判定法、安全檢查表法、預先危險性分析法及因果分析法等方法。

  2.健全風險研判機製,提升科學評價能力。主要是科學評價危險源風險等級並及時調整。建立監管清單,強化日常檢查和工作指導,定期開展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及時掌握風險動向,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日常監管。常用的風險評價方法有直接判定法、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法)、風險矩陣法(LS法)、安全檢查表法等。

  3.健全風險預警機製,提升高效應對能力。主要是運用人工監測、自動監測等手段,強化危險源特別是風險等級為重大的危險源監測監控,明確預警條件和程序,及時實施和解除預警,增強風險管控主動性。提升監測預警能力,加強信息化設施配備應用,落實值班值守巡查製度,保持通信聯絡和信息渠道暢通。

  4.健全風險防範機製,提升精準防控能力。主要是對安全風險實行分級管控,明確各級管控責任,落實各類管控措施,加強隱患排查治理,保障安全生產費用投入,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同時強化安全生產源頭控製,嚴把高風險項目安全審查關。

  5.健全風險處置機製,提升風險化解能力。主要是健全完善應急預案體係,按要求評審、備案、公布和評估修訂,按規定開展應急演練和人員避險自救培訓,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和專業化應急隊伍建設。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妥善處置事故險情,做好輿情應對,嚴格執行事故報告製度。

  6.健全風險責任機製,提升管控履職能力。主要是健全並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製,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崗前提醒。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三管三必須”原則,落實水務行業安全生產監管法定責任,強化監督執法,嚴肅事故處理,嚴格責任追究,確保風險管控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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