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允許生產有機溶劑型塗料、膠粘劑產品嗎?
生產有機溶劑型塗料、膠粘劑產品汙染較大,不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為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按照《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本市禁止生產有機溶劑型塗料、膠粘劑產品。
二、本市單位生產,擬銷往外埠的建築類塗料與膠粘劑產品,也要符合北京市地方標準《建築類塗料與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標準》(DB11/ 1983—2022)嗎?
本市生產的建築類塗料與膠粘劑產品,無論擬銷往何地,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都應符合北京市地方標準《建築類塗料與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標準》(DB11/ 1983—2022)要求。
三、生產單位不具備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檢驗能力怎麽辦?
不具備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檢驗能力和條件的建築類塗料與膠粘劑生產單位,應當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按照北京市地方標準《建築類塗料與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標準》(DB11/ 1983—2022)對投入銷售的產品進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進行檢驗,經檢驗合格的產品應在最小銷售包裝標誌、產品說明書上明示執行該標準並出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方可出廠銷售。
四、外埠企業生產,擬在京銷售的建築類塗料與膠粘劑產品,需要符合北京市地方標準《建築類塗料與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標準》(DB11/ 1983—2022)嗎?
外埠企業生產,擬在京銷售的建築類塗料與膠粘劑產品,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應符合北京市地方標準《建築類塗料與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標準》(DB11/ 1983—2022)要求。
五、銷售單位如何進行執行進貨檢查驗收?
建築類塗料與膠粘劑銷售單位應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製度,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產品質量符合北京市地方標準《建築類塗料與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標準》(DB11/ 1983—2022)及相關產品標準的檢驗合格證明,建立進貨台賬並保存進貨憑證,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供貨商及其聯係方式、進貨時間等內容,相關記錄應至少留存2年。
六、北京市地方標準《建築類塗料與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標準》(DB11/ 1983—2022)所稱的“建築類塗料與膠粘劑”包括哪些產品?什麽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
答:DB11/ 1983—2022地方標準所稱的“建築類塗料”是指用於建築物,構築物中橋梁和護欄,起保護、裝飾作用的塗料;包括牆麵塗料、防水塗料、地坪塗料、建築防腐塗料與防火塗料。“建築類膠粘劑”是指用於建築物,構築物中橋梁和護欄,通過粘合作用,使被粘物結合在一起的膠粘劑;包括溶劑型膠粘劑、水基型膠粘劑與本體型膠粘劑。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是指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或者根據有關規定確定的有機化合物。“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是指在規定的條件下,測得的單位體積或質量塗料或膠粘劑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