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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總部經濟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項目申報指南》政策解讀

日期:2022-06-06 13:45    來源:北京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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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提出的“培育壯大與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相匹配的總部經濟,支持引導在京創新型總部企業發展”要求,持續優化園區服務能力、服務水平,促進總部企業在京高質量發展,製定《2022年總部經濟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向

  支持符合條件的園區公共服務設施改造升級、公共信息係統建設等相關項目,提升園區綜合服務能力與服務品質,為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總部企業提供政策信息谘詢、綜合政務服務、展覽展示、會議推介、企業孵化等公益性綜合服務,助力總部企業提質增效。

  (一)公共服務信息係統建設項目:建設與改造園區信息化係統、智能化公共辦公係統等。支持係統委托開發費及軟硬件設備購置費等。

  (二)公共服務設施改造升級項目:新建或改建展覽展示廳、會議室、商務洽談場所、研發實驗室等公共服務設施。支持園區公共服務設施的裝修改造費、軟硬件設備購置費及智能服務係統、數據共享等係統委托開發費等。

  (三)集成化服務場景應用平台項目:圍繞園區產業升級、科技創新、商務營商環境建設,打造集成化場景應用平台,為園區內企業及其員工提供辦公、商務、生活、資源共享等集成服務。支持場景應用的軟硬件設備購置費、係統委托開發費、平台場租、搭建費、裝修改造費等。

  二、支持條件

  (一)申報項目所在地應為科技園區、創新示範區等總部企業集中的區域。

  (二)項目建成後為包括但不限於本園區10家(含)以上本市總部企業提供公共服務,積極吸引或培育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或總部企業入駐園區。

  (三)園區服務水平、企業滿意度明顯提升。

  (四)項目實施時間應在2021年1月1日(含)以後。

  三、支持標準

  資金支持比例不超過該項目審定實際投資額的5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四、申報時間

  《指南》執行時間為自《指南》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項目申報時間為自《指南》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止。

  (聯係人:商務環境協調推進處(總部經濟發展處) 杜大琳;聯係電話:5557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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