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國家“十四五”規劃提出“推動工業用地提容增效,推廣新型產業用地模式”,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推廣借鑒深圳經濟特區區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的通知》中提出“推廣‘工業上樓’,為製造業和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創造空間”。為積極響應國家政策導向,係統挖掘和釋放首都功能提升潛力空間、城市更新發展騰挪空間,促進《豐台區加快實施倍增計劃追趕行動推進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2023-2025年)》和《豐台區關於加快發展智能製造產業的實施意見》的實施,做大做強豐台區智能製造產業,有效支撐豐台區實現倍增追趕、跨越發展,豐台區擬積極探索並推廣“工業上樓”等土地利用方式,為高端製造業發展注入新的動力。為做好豐台區“工業上樓”相關政策設計和項目推廣工作,現對豐台區“工業上樓”相關項目及項目主體情況開展公開社會征集。此次征集的項目情況將納入豐台區“工業上樓”項目庫,並將作為“工業上樓”政策製定的重要參考。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征集範圍
(一)采用“工業上樓”模式實施建設的項目主體
擬利用現有空置土地或老舊廠房進行豐台區“工業上樓”建設的實施項目,應具備高通用性、高集約性特點,符合國家通用建築標準及消防、節能、環保等現行規範和政策要求,用地性質為普通工業用地(M1)、新型產業用地(M0)、工業研發用地(M4)和集體產業用地,項目建成後,層數3層及以上,首層地麵荷載不低於1200公斤/平方米、二至及以上樓層荷載不低於650公斤/平方米,且集生產、研發、試驗功能於一體的新建、擴建或改建類廠房。(對於有特殊功能或用途的項目,經過豐台區科信局及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可視同滿足上述標準)
(二)有意向進駐“工業上樓”建築的產業項目
有意向進駐豐台區“工業上樓”建築的產業項目,需符合國家現行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條件,不屬於《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製目錄(2022年版)》(京政辦發〔2022〕5號)禁限範圍,符合《豐台分區規劃(國土空間規劃)(2017年-2035年)》《北京市豐台區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的豐台區產業發展方向,意向進駐項目應符合輕生產(設備質量輕、原材料與生產材料輕)、低噪音(生產過程振動小、噪音小)、無汙染等基礎條件。對屬於軌道交通、航天航空等豐台區傳統優勢產業以及屬於人形/建築/特種機器人、智能數控裝備、智能檢測裝備、生物醫藥及高端醫療器械、智能建造、新材料、新能源、智能硬件、智能家居等豐台區鼓勵發展的新興製造業項目,鼓勵優先進駐。
(三)有意向參與“工業上樓”項目投資及管理運營的主體
有意向參與“工業上樓”項目投資及管理運營的主體,應滿足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應具有健全的運營管理製度、運行管理規範,經營和信用情況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具備都市特色產業培育能力,可支持智能智造企業發展,為企業提供柔性製造、公共中試、共享試驗等服務平台。
二、材料申報事項
(一)申報資料
1.采用“工業上樓”模式實施建設的項目主體,申報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建設主體備案申請表。(詳見附件1)
(2)項目主體營業執照(或機構組織機構代碼證)影印件。
(3)項目說明書。
(4)項目實施方案。
(5)其他需要補充證明材料。
2.有意向進駐“工業上樓”建築的產業項目,申報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進駐項目備案申請表。(詳見附件2)
(2)企業(或機構)基本情況介紹。
(3)企業營業執照(或機構組織機構代碼證)影印件。
(4)有意向進駐“工業上樓”建築的產業項目情況說明。
(5)企業(或機構)對“工業上樓”建築空間的需求說明。
3.有意向參與“工業上樓”項目投資及管理運營的主體,申報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投資或運營主體備案申請表。(詳見附件3)
(2)項目投資或管理運營主體基本情況介紹。
(3)企業營業執照(或機構組織機構代碼證)影印件。
(4)參與投資或參與管理運營的項目案例。
(5)擬在豐台區開展投資或管理運營的意向說明。
(二)申報方式
以上三類申報主體,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申報,可申報一類或同時申報多類。請將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豐台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綠色發展科郵箱[email protected],印刷版加蓋公章後,郵寄至北京市豐台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豐台區文體路2號),郵編100071。
(三)申報時間
本次項目征集為一期征集,自公告發布日起截止至2023年4月30日。
(四)聯係方式
聯係人:景珊;電話:83897572,13811731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