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昌平區促進文娛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支持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集意見的反饋

日期:2026-01-15 18:00    來源:北京市昌平區文化和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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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市昌平區文化和旅遊局在政府門戶網站(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版塊“政策性文件意見征集”專欄和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對《昌平區促進文娛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支持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經統計,共收到社會各界意見建議1條,主要集中在資金支持獎勵評審環節等方麵。經逐條認真分析研究,現將意見采納情況說明如下:

  針對“資金支持獎勵評審環節”的建議,关键词2已吸收采納,在征求意見稿中附則區域增加了“第二十七條 昌平區文化和旅遊局將擬獎勵支持的單位名單,在昌平區人民政府官網‘政務公開’欄目公開,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主題名稱、支持金額及資金類別。”

  2.針對“公示時間不少於30天”的建議,关键词2未予采納,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3號)第十五條規定:“決策事項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決策承辦單位應當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社會公眾知曉的途徑,公布決策草案及其說明等材料,明確提出意見的方式和期限。公開征求意見的期限一般不少於30日;因情況緊急等原因需要縮短期限的,公開征求意見時應當予以說明”。鑒於本支持辦法不屬於重大行政決策範疇,因此暫不采納市民提出的公示期不少於30日的建議。

  經綜合研判,現明確本支持辦法公示期設置為不少於5個工作日。具體考量如下:經過廣泛調研,參考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以及發展改革委、科委、經濟和信息化局,海澱區文旅局等多個部門發布的專項資金支持辦法以及2025年度北京市重點旅遊項目獎勵和貸款貼息項目、2025年北京市入境旅遊獎勵與扶持資金項目的公示期都設置為5-7個工作日。若公示期過長,會直接導致資金兌現周期從常規20個工作日拉長至40個工作日以上,顯著延遲獎勵資金的最終撥付到位時間,影響政策紅利的及時釋放,降低資金使用效能。

  感謝社會各界對关键词2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北京市昌平區文化和旅遊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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