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環境保護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2-03-25 09:26    來源: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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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以及2011年度北京市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編製。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共五部分。

  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2011年3月31日以後可在我局政務網站(http://www.bjepb.gov.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我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係(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車公莊西路14號;郵編:100048;聯係電話:010-68717296;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一、概述

  2011年,我局認真落實《條例》各項要求,暢通信息公開渠道,豐富信息公開形式,不斷完善信息公開工作機製,及時主動公開政府環境信息,認真解答信息公開谘詢,妥善辦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有序推進。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範圍,我局不斷完善和細化信息公開目錄;按照《條例》第15條規定,通過政府網站、環境狀況公報、新聞發布會、官方微博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主動公開政府環境信息;按照《條例》第16條規定,不斷加強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建設,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開渠道

  1.政府網站

  為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對我局政務網站版麵進行了調整,更加方便公眾了解信息公開內容。2011年,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及我局政務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535條,全文電子化率為100%。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無更新;法規文件類信息30條,占總數的1.18%;規劃計劃類信息5條,占總數的0.2%;行政職責類信息2條,占總數的0.08%;業務動態類信息2498條,占總數的98.54%。

  2.環境狀況公報

  發布並印製了2011年《北京市環境狀況公報》,供公眾免費索取。還將公報電子版全文刊登在我局政務網站,為公眾提供查閱下載服務。

  3.新聞發布

  通過新聞發布會、報刊、廣播、電視、宣傳欄等形式,主動公開重要的環境信息和工作動態信息。2011年共組織新聞發布活動24次,受理並接待媒體采訪280多批次,發新聞通稿45篇,各媒體刊播、轉載3000多篇。

  (二)公開查閱場所

  在我局全程辦事窗口設立了市環保局政府信息公開資料索取點,適時補充、更新查閱資料,及時將環保新政策、新規定印刷成冊,供群眾索取。全年共發放各種資料3500多份。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2011年我局認真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場所運行正常。

  (一)申請情況

  201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1件。申請方式中,當麵申請9件,占總數的15%;通過互聯網提交申請41件,占總數的67%;以信函形式申請10件,占總數的16%;以傳真形式申請1件。占總數的2%。

  (二)答複情況

  已到答複期的59件申請全部按期答複,其中:

  “同意公開”的41件,占總數的69%。

  “非本機關掌握”的4件,占總數的7%。

  “信息不存在”的8件,占總數的14%。

  “不予公開”的5件,占總數的8%。

  “申請內容不明確”的1件,占總數的2%。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減免收費情況

  《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費辦法(試行)》正式實施後,2011年我局對公眾提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檢索、複製、郵寄等形成的費用進行了相應的減免。

  四、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行政複議

  我局收到一件關於申請空氣質量信息的行政複議,目前正在審理中,尚未結案。

  (二)行政訴訟

  我局未發生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將認真按照《條例》要求,進一步完善內部工作機製,努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努力提高服務公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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