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物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7-03-20 10:00    來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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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文物局編製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人員、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谘詢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局政府網站https://wwj.c3e5.com//上可下載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係:北京市文物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係電話:64032023。

  一、概述

  根據《條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開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此,我局配備了1名兼職工作人員,設立了1個專門的信息申請受理點,並開辟了1個公共查閱點。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谘詢、申請以及答複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情況

  本局2016年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528條。其中,通過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1403條,通過政務微博公開信息2173條,通過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391條。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30次,采用召開新聞發布會、接受媒體采訪等方式主動公開信息近百次,發布政策解讀稿件13篇。

  我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廣泛涉及文博工作的方方麵麵,像文保單位名錄、博物館名錄、文物商店名錄、建控地帶、地下埋藏區、行政許可事項等政府信息的公開,既滿足了我市作為著名曆史文化名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切身利益而產生的對文博工作政府信息的迫切需求,又對我局全麵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公開形式

  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本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通過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大廳、政府信息公開欄、信息查閱點、新聞發布會、北京圖書館、北京檔案館文件查詢中心、報紙、廣播、電視、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其中通過政府網站了解查詢政府信息,以其方便、快捷的特點成為最常用和最受歡迎的公開形式。在便民服務上关键词2編輯印製了一批《北京市文物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供廣大民眾自由索取。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局2016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件,4件均為當麵申請。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均為業務動態類信息。

  (二)答複情況

  在已經答複的4件申請中:

  “同意公開”的2件,占總數的50%。

  “不予公開”的0件,占總數0%。

  “部分公開”的1件,占總數25%。

  “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總數的25%。

  “非本機關掌握”的0件,占總數的0%。

  “非政府信息”的0件,占總數的0%。

  四、人員和收支情況

  (一)工作人員情況

  本機關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兼職工作人員1名。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情況

  依申請公開暫不收費。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減免收費情況

  依申請公開暫不收費。

  (四)與訴訟有關的費用支出

  2016年本機關與訴訟有關的費用支出共計0元。

  五、谘詢情況

  2016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麵的谘詢5人次。其中,現場谘詢3人次,占總數的60%;電話谘詢2人次,占總數的40%,網絡谘詢0人次,占總數的0%。

  六、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6年,針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申請0件,行政訴訟0件。

  七、存在的問題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著一些不足:一是思想上認識有待於進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開促進依法行政機製還需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開資源整合有待進一步優化。今後,我局將嚴格按照《條例》和《規定》要求,緊密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增強信息公開意識,完善製度建設,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務水平,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好做紮實。

  八、2017年工作計劃

  一是完善製度建設。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建設,健全已申請公開促進依法行政相關製度,強化專人負責信息公開工作,明確工作職責,努力提升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二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日常管理,抓好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及時發布和更新依法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高標準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範圍和渠道,抓好財政預算決算、“三公經費”和行政經費信息、文物保護工程招投標信息、文物執法信息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三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資源整合。加強與官方網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主要公開渠道的資源整合,進一步發揮新興公開渠道的作用,提升公開時效性。

北京市文物局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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