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以及2013年度通州區各鄉(鎮)政府和通州區政府各委、辦、局(以下統稱“區政府工作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製。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通州區政務門戶網站“通州信息網”(https://www.bjtzh.gov.cn/)下載。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通州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係(地址:北京市通州區新華北路161號;郵編:101149;聯係電話:010-69543226;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一、概述
2013年,通州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區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的法定義務,紮實推進公開工作,在強化統籌、加強管理、完善製度、創新機製等方麵取得一些成效。
一是有效服務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區委、區政府的指示,年初科學謀劃全區工作安排,各單位進一步深化公開理念,采用多種方式、多種渠道加大主動公開的深度、廣度,使公開工作更好服務我區經濟社會發展。二是不斷滿足群眾生產生活信息需求。圍繞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各單位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公開的服務作用。突出中心工作的信息公開,著力反映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著力體現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的新格局,圍繞經濟結構優化、社會管理創新、文化發展繁榮等重點任務,突出交通疏堵、人口調控、環境治理等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公開政策措施和工作進展,增強決策透明度,降低行政風險,為通州區發展“穩中求進”提供轉型的動力。服務於“發展惠民”。突出保障民生方麵的信息公開,及時公開保障性住房建設、醫療改革、就業保障、教育培訓、社會救濟、社區服務等群眾切實所需的政府信息。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範圍,全區各行政機關都在原目錄編製工作基礎上開展了信息填報,並按照《條例》第15條規定,通過區政務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按照《條例》第16條規定,建設了通州區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通州區檔案管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等各級各類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開渠道
通州區政務門戶網站“通州信息網”自《條例》實施之日起增設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專欄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監督投訴等欄目,方便公眾查閱全區各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全區通過“通州信息網”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信息40252條,其中2013年新增信息9157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新增機構職能類信息127條,占總體的比例為1.39%;新增法規文件類信息767條,占總體的比例為8.38%;新增規劃計劃類信息84條,占總體的比例為0.92%;新增行政職責類信息13條,占總體的比例為0.14%;新增業務動態類信息8166條,占總體的比例為89.17%。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為252290人次。
(二)公共查閱場所
全區共設立17個各級各類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具體包括通州區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通州區檔案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四個街道辦事處以及11個鄉鎮都開辟了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各查閱場所製定了服務標準、工作準則等規章製度,方便公眾就近查閱政府信息。
2013年區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接待公眾谘詢查閱200人次,複印和打印文件40頁。區檔案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接待公眾谘詢查閱1300人次,複印和打印文件400頁。
將相應的紙質文件移送至市政府信息公開大廳、市檔案館、首都圖書館以及區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今年移送紙質文件共計45份。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為落實《條例》確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製度,全區已新建或改建60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場所,並公布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的聯係方式。
(一)申請情況
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全區申請總數為423件(不含垂直管理單位),其中2013年新增依申請271件。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申請法規文件類信息占20%,申請行政職責類信息占80%。
(二)答複情況
已到答複期的265件申請全部按期答複,其中:“同意公開”的117件,占總數的44.2%;“部分公開”的13件,占總數的4.9%;“非本機關信息”74件,占總數的27.9%;“信息不存在”的48件,占總數的18.1%;“非政府信息”的8件,占總數的3.0%;“不予公開”的5件,占總數的1.9%。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情況
《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費辦法(試行)》已實施。通州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檢索、複製、郵寄等服務未收取費用。
四、複議和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行政複議
針對本區各單位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申請14件,已審結的12件中,做出維持行政機關做出的信息公開答複告知的12件。針對區級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申請15件,已審結的14件中,做出維持行政機關做出的信息公開答複告知的14件。
(二)行政訴訟
針對本區各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案件11件,撤銷行政機關做出的信息公開答複告知的8件,確認行政機關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違法或無效的2件,責令行政機關限期履行法定職責的1件。針對區級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案件2件,做出維持行政機關做出的信息公開答複告知的2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全區各行政機關按照《條例》要求開展各項工作,但依然存在以下不足:信息公開工作組織領導仍需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的人員需要相對穩定;工作製度和工作機製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查詢方式有待優化。
2014年將從以下兩個方麵改進:一是加大理論學習,加強培訓,提高業務素質。我區各個單位在主動公開以及依申請公開工作中,存在著對信息公開工作不夠重視、對法律法規把握不牢,對行政處罰類信息公開有難度的現象;對政府信息的概念理解不夠深入,在是否屬於主動公開範圍、是否屬於依申請公開範圍上把握不夠明確等。在今後工作中,关键词2更要加大主動公開力度,滿足群眾生產生活的信息需求;要善於與申請人溝通,了解申請人獲取相關信息的目的,多與上級單位以及其他區縣多多溝通;在處理依申請公開工作中,提高辦事效率,依法、依規、依程序的辦理,給群眾滿意的答複。
附表:



通州區政府辦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