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在2012年度延慶縣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延慶縣政府各委、辦、局(中心)、各市屬垂直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的基礎上編製。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縣政府網站www.bjyq.gov.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延慶縣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係(地址:北京市延慶縣新城街2號;郵編:102100;聯係電話:69146200;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一、概述
2012年,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真落實年初市縣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部署,繼續認真貫徹實施《條例》。在迎接和召開黨的十八大的關鍵之年,我縣公開工作在各委辦局(中心)、各鄉鎮、街道的共同努力下,整體工作有序推進,公開意識明顯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在保障公眾知情權、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方便群眾生產生活等方麵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組織管理體係完整
2012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施行的第五年,也是我縣公開工作不斷走向深入的第五年。經過將近五年的建設與調整,全縣形成了由延慶縣政府辦公室、延慶縣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延慶縣各委辦局(中心)、各鄉鎮、各垂管部門組成的一整套自上而下的公開工作機構,每個公開單位都明確了分管領導和主管部門,建立或明確了相應工作機構及工作人員,保證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強有力的領導和落實。並通過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首都之窗、延慶縣政府網站發布了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名錄和聯係方式。目前,全縣共有72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有370人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製度保障體係完善
根據《條例》和市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工作實際情況,先後製定和印發了《延慶縣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等3個規範性樣本、《延慶縣政府信息發布協調辦法》等12個工作辦法。建立了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製,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辦製發文製度、文件傳輸移送工作製度,公開信息管理台賬製度等十餘項專項工作製度。2012年,又印發了《政府信息公開法律法規讀本》及《延慶縣政府信息公開示範文書》,不斷完善健全了各項公開工作製度。全縣各相關單位都能按照《條例》規定,編製並按時發布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三)考核評價體係健全
依據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考核指標體係,結合延慶縣實際,完善和製定了《延慶縣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辦法》和《實施細則》,健全了客觀實際、公平公正的考核工作模式,加大了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監督考核力度。自2008年以來,我縣每年都通過日常業務考核,年終實地考核等方式將考核結果匯總量化評分,評出優秀單位及先進個人進行表彰。2012年底,我縣對國土、衛生、安監、工商等與民生聯係較強的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進行了實地工作考核,有力的推動了重點領域深度公開工作。
(四)公開渠道豐富多樣
全縣各公開單位都能利用政府網站公開欄、首都之窗公開欄進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部分單位還采用廣播、電視、報刊、專欄、宣傳手冊等多種方式進行公開。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還在《便民服務簡報》及《延慶縣政務》上開辟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定期反映全縣公開工作。
(五)教育培訓取得實效
按照循序漸進、有的放矢、注重實效的原則,我縣采用以訓代訓、以會代訓、以幹代訓、示範培訓、現場培訓、崗前培訓等六訓製進行培訓。通過網上交流、電話溝通、當麵研討、督查指導等方式進行業務指導。據統計全年累計電話指導業務工作9280次,開展各種形式業務培訓980人次,提高了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有效促進了工作。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範圍,並按照《條例》第15條規定,全縣各行政機關通過政府網站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依法及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按照《條例》第16條規定,建設了縣政府信息公開大廳等各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開渠道
縣政府門戶網站自《條例》實施之日起增設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專欄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監督投訴等欄目。同時,我縣各單位結合自身實際,通過報紙、電台、專業網站、專業刊物、自編手冊、宣傳欄等多種途徑進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本縣2012年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754條。其中全文電子化率達到100%。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機構職能類信息100條,占總體比例為1.29%;法規文件類信息214條,占總體比例為2.76%;規劃計劃類信息40條,占總體比例為0.52%;行政職責類信息231條,占總體比例為2.98%;業務動態類信息7169條,占總體比例為92.45%。
(二)公共查閱場所
全縣共設立76個各級各類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包括延慶縣政府在縣行政便民服務大廳、縣檔案局、縣圖書館設立的三個政府信息查閱場所及各相關單位設立的政府信息查閱場所。各場所均配備了工作人員,並在顯著位置懸掛標誌牌,懸掛《延慶縣政府信息公開信息生成流程圖》、《延慶縣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流程圖》、《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辦法(試行)》、《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費項目和標準》,配備專門檔案櫃存放紙質文件,設置便民設備。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在查閱場所上網查閱各單位已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同時也可以直接查閱各單位已主動公開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的正式紙質文本。
2012年,本縣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麵的谘詢49228人次。其中,現場谘詢15693人次,占總數的31.9%;電話谘詢32209人次,占總數的65.4%;網上谘詢1326人次,占總數的2.7%。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全縣各單位自《條例》實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落實《條例》確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製度,全縣各單位均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場所,並公布了公開受理機構的聯係方式。2012年,我縣公民的依申請內容與個人權益、政府職能監督等密切相關,信息申請涉及的年度跨度較大,涉及的內容也較為敏感。盡管情況複雜,我縣嚴格按照《條例》要求很好的為公民提供了依申請信息服務。
(一)申請情況
本縣201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7件,其中當麵申請25件,網上申請4件,信函申請18件;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機構職能類占1.32%,法規文件類占23.68%,規劃計劃類占3.95%,業務動態類占71.05%。
(二)答複情況
已到答複期的45件申請全部按期答複,其餘未到答複期的按照《條例》在2013年將予以答複。在已經答複的45件69項申請中:“同意公開”的24項,占總數的34.78%;“同意部分公開”的1項,占總數的1.45%;“不予公開”的4項,占總數的5.80%;“信息不存在”的13項,占總數的18.84%;“非本機關掌握”的12項,占總數17.39%;“申請內容不明確”的7項,占總數的10.14%;“非政府信息”的5項,占總數的7.25%;“已主動公開”的3項,占總數的4.35%。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情況
本年度全縣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為6.9元,依據收費規定減免41.9元。
四、複議、訴訟及舉報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行政複議
2012年全縣有關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申請數為0。
(二)行政訴訟
2012年全縣各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案為0。
(三)舉報
2012年全縣各單位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舉報為0。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2012年本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一是主動公開深廣度還有待拓展,特別是群眾信息需求較強的重點領域公開內容還有待深化;二是依申請公開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公開場所建設有待完善。
2013年將從以下三個方麵改進:一是深化公開內容,特別是不斷推進重點領域的信息公開;二是加強培訓,不斷提高業務工作水平,特別是加強依申請公開工作培訓;三是加強公開場所建設,提高便民性。
延慶縣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