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09-03-18 17:43    來源: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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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編製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人員、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谘詢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委政府網站https://www.bjethnic.gov.cn上可下載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係辦公室,聯係電話:65251740。

  一、概述

  根據《條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正式開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市政府的要求,我委認真落實,加強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製,成立了主管領導負責,辦公室為主管部門的工作機構。編製了《北京市民委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北京市民委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北京民委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辦法》(試行)等一係列文件和規定。專門配備了1名兼職工作人員,設立了1個專門的信息申請受理點。截至2008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谘詢、申請以及答複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情況

  本委辦2008年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95條,其中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機構職能類信息13條,包括機構職責、機構信息、領導介紹和機構設置等信息,占總體的比例為13.6%;法規文件類信息44條,包括國家涉及民族宗教類的政策法規,北京市法規文件和宗教類政策法規,占總體的比例為46.4%;行政職責類信息25條,包括行政許可類信息和具有其他行政執法職權信息。占總體的比例為26.4%;業務動態類信息13條,包括清真飲副食企業名錄,清真超市、專區、專櫃情況、民族社區、街道、鄉村情況信息、民族體育、文化建設以及宗教活動場所情況等信息。占總體的比例為13.6%。

  根據我委的職能,我委主動公開信息主要涉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規類信息、行政職責類和各種服務類信息,讓公眾,特別是少數民族群眾和信教群眾能夠及時了解到相關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我委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上主要依靠政府網站、服務指南、公告、通告等公開形式。其中最常用的是通過政府網站進行政府信息公開。在便民服務上,主要做好群眾來電谘詢工作,我委值班電話24小時有專人接聽,對群眾的需求認真答複,盡量減少群眾的往來次數,能夠當場答複的,要當場答複。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委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

  (二)答複情況

  本委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沒有答複情況統計。

  四、人員和收支情況

  (一)工作人員情況

  本機關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兼職人員1人。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情況

  2008年本機關沒有接到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申請。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減免收費情況

  2008年本機關沒有接到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申請。

  (四)與訴訟有關的費用支出

  2008年本機關沒有接到有關訴訟。

  五、谘詢情況

  2008年,本區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麵的谘詢2人次。全部為電話谘詢。

  六、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08年本機關沒有接到有關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七、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自《條例》實施以來,市民委認真開展各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製度和工作機製得到了進一步落實,但仍需進一步完善。同時,相關服務有待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形式仍有不足。

  2009年,关键词2將按照市政府要求,繼續加強培訓工作;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製度和工作機製;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形式,努力提高對公眾服務水平。

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

二〇〇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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