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住戶收支與生活狀況調查資料顯示,2025年上半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144元,同比名義增長4.8%,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5.1%。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666元,同比增長4.6%,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24元,同比增長6.1%。
2025年上半年,從四項收入構成看,全市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29447元,同比增長5.3%;人均經營淨收入514元,同比增長2.4%;人均財產淨收入6382元,同比增長2.3%;人均轉移淨收入8801元,同比增長5.2%。
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31569元,同比增長5.1%;人均經營淨收入458元,同比增長2.0%;人均財產淨收入6908元,同比增長1.9%;人均轉移淨收入9731元,同比增長5.0%。
農村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15578元,同比增長5.9%;人均經營淨收入881元,同比增長4.5%;人均財產淨收入2946元,同比增長6.8%;人均轉移淨收入2719元,同比增長6.9%。
住戶收支與生活狀況調查指標解釋、統計範圍及調查方法
1.指標解釋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於最終消費支出和儲蓄的總和,即居民可用於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現金收入,也包括實物收入。按照收入的來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淨收入、財產淨收入和轉移淨收入。
2.統計範圍
住戶調查對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住戶,既包括城鎮住戶,也包括農村住戶;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戶,也包括以集體形式居住的戶。調查對象按照常住地確定,既包括戶口在本地的住戶,也包括戶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一定時間(通常為半年)以上的住戶。城鎮範圍為《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中被界定為“城鎮”的區域,農村範圍為《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中被界定為“鄉村”的區域。
3.調查方法
住戶調查采用日記賬和問卷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采集基礎數據。其中,居民現金收入與支出、實物收入與支出等內容主要使用記賬方式采集。住戶成員及勞動力從業情況、住房和耐用品擁有量情況、家庭經營和生產投資情況、社區基本情況及其他民生狀況等資料使用問卷調查方式采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