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住戶收支與生活狀況調查資料顯示,2025年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606元,同比名義增長5.0%,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5.5%。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78元,同比增長4.8%,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22元,同比增長6.3%。
2025年一季度,從四項收入構成看,全市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15704元,同比增長5.6%;人均經營淨收入275元,同比增長1.5%;人均財產淨收入3212元,同比增長2.3%;人均轉移淨收入4415元,同比增長5.1%。
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16889元,同比增長5.5%;人均經營淨收入243元,同比增長0.4%;人均財產淨收入3366元,同比增長1.9%;人均轉移淨收入4880元,同比增長4.9%。
農村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7954元,同比增長6.3%;人均經營淨收入483元,同比增長4.8%;人均財產淨收入2208元,同比增長6.2%;人均轉移淨收入1377元,同比增長7.4%。
住戶收支與生活狀況調查指標解釋、統計範圍及調查方法
1.指標解釋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於最終消費支出和儲蓄的總和,即居民可用於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現金收入,也包括實物收入。按照收入的來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淨收入、財產淨收入和轉移淨收入。
2.統計範圍
住戶調查對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住戶,既包括城鎮住戶,也包括農村住戶;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戶,也包括以集體形式居住的戶。調查對象按照常住地確定,既包括戶口在本地的住戶,也包括戶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一定時間(通常為半年)以上的住戶。城鎮範圍為《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中被界定為“城鎮”的區域,農村範圍為《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中被界定為“鄉村”的區域。
3.調查方法
住戶調查采用日記賬和問卷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采集基礎數據。其中,居民現金收入與支出、實物收入與支出等內容主要使用記賬方式采集。住戶成員及勞動力從業情況、住房和耐用品擁有量情況、家庭經營和生產投資情況、社區基本情況及其他民生狀況等資料使用問卷調查方式采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