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衛生係統工作需要,房山區衛生健康委所屬事業單位擬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25家事業單位,擬招聘110人。招聘崗位及專業要求詳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醫療衛生事業,有良好的團隊合作意識、職業道德追求和奉獻精神;
2.無違法犯罪行為記錄;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社會人員人事行政及檔案關係在北京(不包括戶口、檔案留在畢業學校的非京生源畢業生);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招聘單位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其他要求
1.年齡要求38周歲(含)以下(1987年1月以後出生)。
2.麵向應屆畢業生的招聘崗位,限於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按時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曆學位的普通高等院校的應屆畢業生(包含畢業證書落款年度為2025年、2026年的高校畢業生,以及2024年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報考;2025年1月1日之後取得國(境)外學位,完成國內教育部門學曆學位認證,且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係在北京,可以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應於資格複審時向招聘單位提供教育部門學曆認證材料。學曆認證有關事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s://www.cscse.edu.cn)查詢。
3.社會人員要求:麵向社會人員招聘的崗位,要求具有國家承認且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曆(學位)。具體學曆學位要求條件詳見附件。
4.學曆學位要求: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曆、學位。所學專業與崗位需求一致,應屆畢業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曆進行報考。具體學曆學位要求條件詳見附件。
5.專業要求:證書專業須在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範圍內,學科專業(類)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最新學科專業目錄為準。
國外高等教育院校所學學科專業與招聘專業相近但不在選定參考目錄的,招聘單位應比照招聘專業主要必修科目(不含高數、英語等公共科目)和其研究方向確定,須提交課程表或成績單。
6.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學曆、學位、政治麵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職(執)業資格或專業技能等級證書等,應在公告發布之日(含)前取得;相關工作經曆年限,時間應當足年足月據實累計計算,計算時間截至公告發布之日(含),崗位要求相關工作經曆的須提交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或是能體現出該要求的《勞動合同》。社會人員應具有崗位所需的相應資格證書,相關職業資格要求詳見崗位其他條件。
7.限製性應聘要求: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和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在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招聘崗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戶口遷至學校或檔案存放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和在站博士後人員等尚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的人員;現役軍人和全日製學曆在讀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程序
采取筆試、麵試相結合的方法。招聘程序主要包括: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筆試、考後資格複審、麵試、考察、體檢、擬聘用人員公示、辦理聘用手續。
(一)網上報名、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須於2026年1月6日10:00至2026年1月14日16:00期間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https://rsj.c3e5.com/),在網站頂部點擊進入“個人辦事”--選擇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台--“個人登錄”提交應聘申請。所填報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戶籍、年齡、學曆、學位、專業等條件必須與崗位需求相符,每名報考人員隻限報考一個崗位。
在報名期間報考申請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修改重新上報;已通過資格審查的,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報名結束後,提交報考申請的審核不予通過。招聘單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審結果,報考人員須合理安排報名時間並及時查詢網上審核狀態,如有疑問,可聯係各招聘單位谘詢(非工作日不提供谘詢服務)。如遇係統問題,可撥打12333谘詢。
後續筆試、資格複審、麵試、體檢、考察等工作環節的時間、地點等相關具體事宜將另行公告。請考生隨時關注房山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通知公告(https://www.bjfsh.gov.cn/zwgk/tzgg/)相關信息。
(二)筆試
1.筆試內容及考試形式
筆試采取人機對話的方式,筆試內容為報考崗位相關專業知識測試,無指定參考用書。筆試擬定於1月下旬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及安排屆時在房山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通知公告欄另行公告。請通過係統報名且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予以關注並保持聯係方式暢通。若考生未能查詢到筆試相關時間安排的可與招聘單位聯係確認。如考生因個人原因未能如期參加考試者後果自行承擔。
2.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實行百分製,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於合格分數線的,取消後續資格。筆試成績通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擬進入麵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崗位,以實際人數確定擬進入麵試人選。
(三)資格複審
各招聘單位對擬進入麵試的考生進行資格複審,複審通過後方可參加麵試。考生資格複審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填寫完整準確並有本人在誠信聲明處簽字的報名表(網上資格初審通過後,從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台打印);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首頁、本人頁;集體戶口的需出示集體戶口首頁複印件和本人戶口頁)原件及複印件;
3.學曆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2026年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院校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填寫完整的就業推薦表,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單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4.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5.與報考崗位條件相對應的資格證書、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等原件及複印件;
6.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需由所在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7.報考有工作經曆年限要求的崗位,需提供工作經曆證明,並注明參加工作時間,或提供勞動(聘用)合同,合同上必須明確所聘用的崗位。
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結果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者參加麵試的資格。
經審查,報考條件存疑的考生應在2日內補全材料,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麵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四)麵試
麵試由房山區衛生健康委統一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麵試成績實行百分製,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照筆試、麵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入綜合成績,麵試成績低於合格線的不能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五)考察、體檢
每個招聘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麵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
體檢和考察由區衛生健康委組織各招聘單位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采取審核人事檔案(須符合幹部人事檔案審核的相關規定)、個別談話、實地走訪、查詢社會信用記錄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表現、業務能力、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聘崗位匹配度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
如出現考生個人放棄或考察、體檢不通過等情況,依綜合成績的排序進行遞補。
(六)擬聘用人選公示
體檢合格、考察通過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結果公示請考生隨時關注房山區人民政府網站-通知公告(https://www.bjfsh.gov.cn/zwgk/tzgg/)相關信息,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對無異議人員辦理相關聘任手續。
公示開始後,如再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順延遞補。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後,由房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和招聘單位按照事業單位管理的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及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協議書,並約定最低8年的服務期限,相關違約責任將在聘用人員與招考單位簽訂《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時進行約定。被聘用人員,享受事業單位正式職工工資待遇。
四、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解除聘用,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二)2026年應屆畢業生應能按時畢業並如期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未按時取得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資格。
(三)從報名到招聘工作結束,應聘人員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係通暢,因聯係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本人的,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相應責任。
(四)應聘人員提供材料不予退還。
(五)本次招聘考試未委托任何培訓機構組織開展培訓,也未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市場上的培訓課程和參考用書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六)應聘人員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並按照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體檢及入職等工作,因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七)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應在征得所在單位同意的情況下應聘。因本人原因未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聘用相關手續的,取消該崗位聘用。
五、取消聘用資格的情形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直接取消聘用資格:
(一)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三)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的;
(四)擬聘人員公示結果有異議影響聘用的;
(五)導致影響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谘詢電話
報考谘詢電話:詳見附件中各招聘單位聯係方式。
請廣大考生仔細研讀本公告,提高電話谘詢效率。電話谘詢時間為工作日9:30-11:30,14:00-16:30。
監督電話:010-89361144。
北京市房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