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的相關要求,現將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將學習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要點,並作為區政府常務會議、各部門各街道辦公會、黨校主體班次和各類法治專題培訓的必學內容,各級領導幹部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續提升。
(二)全力爭創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區。成立由區委書記、區長任雙組長的石景山區創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區工作領導小組,整體推進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將示範創建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壓茬推進創建各項工作,對發現的具體問題,開展多輪次集中督查調研指導、清單式督辦整改。我區將代表北京市參加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區評審。
(三)持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體製改革,為區衛生健康委加掛區疾病預防控製局牌子,組建區國防動員辦公室,對街道黨工委和辦事處“三定”規定部分職責事項進行調整。深化“放管服”改革,法治化營商環境不斷優化,告知承諾製辦理事項較去年提升20.76%,落實“一業一證”和“一件事”主題事項集成場景建設。推進“智慧政務”建設,上線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電子答複係統,逐步實現四級政務服務體係縱向貫通,建成全市首家公共服務平台,構建“1+7”數字化平台功能架構。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出台 《石景山區首接負責製實施細則》等文件,建立健全首接負責的協同辦理工作機製,製定17項區級“每月一題”台賬,深化“品質社區”建設,“以‘品質社區’點亮品質之城”案例入選“2023全國城鄉社區高質量發展典型案例”。
(四)持續提升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平。嚴格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備案監督與後評估工作,完成文件審核及備案審查共計111件,其中以區政府名義製發的行政規範性文件均按規定報市政府及區人大備案,完成首輪行政規範性文件後評估工作。持續提升重大行政決策管理工作質效,召開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研討會,向社會及時公布目錄並實施動態調整。紮實推動政府法律顧問工作高質量發展,各級法律顧問專業優勢和參謀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五)加強行政執法規範與效能建設。優化案卷評查方式,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優秀率較去年提升8.88%,依法行政水平不斷提高。持續深化行政執法案例指導製度,印發《石景山區第三批行政執法協同協作指導案例》。組織173人次參加行政執法資格考試。對執法公示情況開展專項核查並在全區通報。按季度開展行政執法數據監測,並向區政府進行報告。開展下放職權履行情況調研評估,對街道綜合行政執法的階段性成效進行檢驗,為執法任務較重的街道增加編製。
(六)健全完善突發事件應對體係。統籌推進全區各專項應急預案和街道級總體預案體係建設,基本形成以區總體預案為核心,街道預案為依托,專項預案、部門預案為基礎的應急預案體係。完成《石景山區突發事件救助應急預案》《石景山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修訂和發布。
(七)強化內外監督工作合力。主動接受人大依法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共辦結市區兩級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366件。切實履行財政監督職責,發揮財會監督保障財稅政策執行的重要作用。嚴格實行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債務風險等級保持在低風險。依法全麵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持續監督存量重點建設項目,開展審計32項, 1個審計項目在市級優秀項目評選中獲獎。印發《石景山區政務公開全流程規範手冊》,區政府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422條,受理依申請公開325件。自覺接受司法和紀檢監察監督,區法院在區政府常務會議專題通報行政案件審判情況,區監察委全程列席區政府常務會議。
(八)健全矛盾糾紛行政預防化解體係。矛盾糾紛行政預防
化解機製不斷創新,“可信消費”預防化解預付式消費糾紛工作法入選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先進典型。“石時解紛”工作獲評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優秀創新經驗。行政複議工作力量不斷加強,石景山區行政複議事務中心正式掛牌。行政複議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斷提升,共辦理行政複議、應訴案件530件,在市政府行政複議案件中無糾錯案件,在市級案卷評查中全部卷宗均為優秀。2023年區政府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2次,各部門(街道)負責人應出庭行政訴訟案件出庭應訴率100%。法律援助工作成效顯著,全年接待群眾法律谘詢38253人次,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同行評估綜合優良率連續兩年位居全市區級第一。
(九)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培訓。法治培訓分級分類有效開展,
通過以案釋法、專題解讀、法院旁聽等方式開展分層級專業培訓16批次,政府工作人員法治素養切實提升。組織法治文藝大賽等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70餘場,開展“法律十進”普法活動250餘場,“石景山普法”“雙微”平台發布各類普法信息800餘篇、點擊閱讀超170萬次,普法責任製進一步落實,法治文化建設有力推進,法治宣傳教育覆蓋麵持續拓展。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全區法治工作統籌聯動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的貫徹落實還有不足;二是行政執法監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移動執法終端普及率仍有較大提升空間;三是行政執法協同協作機製應進一步完善,部門與街道之間的執法銜接配合需進一步加強。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分別部署全年依法治區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製發《區委全麵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重點任務督辦工作辦法》,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圍繞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開展輔導報告和集體交流研討,區政府主要負責人專題講述黨的二十大報告關於法治政府建設決策部署,各部門(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帶頭學習宣講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構建起區、處兩級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示範機製。全覆蓋推動區委區政府及各部門(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開展書麵專題述法,有序開展現場述法,各部門、各街道全部製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有效壓實法治建設責任。通過“曬成績”“亮承諾”促進黨政“一把手”抓法治的行動自覺,政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全部上網公示。
四、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石景山區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統籌抓好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重點任務,為全區社會經濟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迎檢工作,以創促建、以創促改,全麵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水平。二是全麵依法履行政府職責。嚴格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做好重大行政決策全流程跟蹤指導工作,推進行政複議工作信息化與場所規範化建設,製定我區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則。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推進“一業一證”“一件事”辦理,政務服務中心新址運行,打造“一站式”服務典範。四是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深化落實《北京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實施方案》及行政執法“三項製度”,強化執法監督和協同協作,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加強事中事後常態化監管,不斷創新執法方式。五是持續深化平安石景山建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一係列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防範化解社會矛盾風險,持續推進“石時解紛”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台建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六是全麵提升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推進各層級法治教育學習常態化,不斷提升法治培訓質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