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說明
五、其他情況說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采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簡稱市衛生健康委)是負責本市衛生健康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包括:
1.負責起草衛生健康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統籌規劃和協調北京地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擬訂並組織實施區域衛生健康發展規劃。協調推進衛生健康信息化和統計工作。
2.負責組織協調推進醫藥衛生體製改革工作,研究擬訂醫藥衛生體製改革工作的規劃、政策、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建議。
3.負責疾病預防控製工作。擬訂疾病預防控製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居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幹預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市衛生應急體係建設和管理。製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劃,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製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4.組織協調落實國家和本市關於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組織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係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5.負責本市貫徹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製度工作,組織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開展本市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6.負責本市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市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係。
7.負責本市醫療衛生行業監督管理。組織製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康複、護理服務和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以及醫務人員執業管理規定。建立醫療、康複、護理、公共衛生等服務評價和監督體係。承擔鼓勵社會力量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相關管理工作。構建和諧醫患關係。
8.負責本市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監測本市出生人口動態,提出發布本市人口監測預警預報信息建議。組織落實本市計劃生育政策。
9.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基層衛生、婦幼衛生、老年衛生、精神衛生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婦幼衛生、老年衛生、精神衛生體係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老齡健康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製和鄉村醫生、全科醫生管理製度。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健康促進行動。參與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10.負責本市保健對象、醫療關係在本市的中央單位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市、區各部門幹部醫療保健的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執行在本市舉辦的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任務。
11.管理北京市中醫管理局,代管北京市老齡協會,歸口管理北京市醫院管理中心。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內設29個處室,下屬42個預算單位。
內設29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發展規劃處(首都醫藥衛生協調處)、政策法規處、體製改革處、疾病預防控製處(公共衛生管理處)、醫政醫管處(社會辦醫服務處)、愛國衛生運動推進處(健康促進處)、基層衛生健康處、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科技教育處、綜合監督處、藥械處、食品安全標準處、老齡健康處、婦幼健康處、職業健康處、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處、公眾權益保障處、國際合作處(港澳台辦公室)、保健處(北京市保健委員會辦公室)、扶貧協作與支援合作處、信息統計處、財務處(審計處)、幹部人事處(人才處)、機關黨委(黨群工作處)、機關紀委(巡察工作辦公室)、工會、離退休幹部處、安全保衛處。
下屬42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北京市衛生健康委行政審批中心、北京市衛生健康委離退休幹部服務中心、北京市計劃生育服務指導中心、北京市計劃生育協會、北京市老齡協會、北京市肝病研究所、北京市農村改水領導辦公室、北京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衛生健康監督所、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宣傳中心、北京婦幼保健院、北京衛生職業學院、北京市衛生健康委會計核算服務中心、北京市衛生健康委信息中心、北京市社區衛生服務管理中心、首都兒科研究所、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北京市眼科研究所、北京市結核病胸部腫瘤研究所、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北京市中醫研究所、北京市兒科研究所、北京市創傷骨科研究所、北京市臨床醫學研究所、北京市預防醫學研究中心、北京市腫瘤防治研究所、北京市神經外科研究所、北京市衛生計生熱線(12320)服務中心、北京熱帶醫學研究所、北京市老年病醫療研究中心、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北京市糖尿病研究所、北京急救中心、北京市疾病預防控製中心、北京結核病控製研究所、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中華醫學會北京分會、北京市體檢中心、北京市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中共北京市衛生健康委黨校、北京市精神衛生保健所。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部門行政編製227人,實際227人;事業編製5096人(含行政執法專項編製人數),實際4208人(含行政執法專項實有人員);聘用人員(公安係統文職人員、公安係統輔警人員、公安係統交通協管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製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714人。
離退休人員2818人,其中:離休68人,退休2750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21年收入預算552261.54萬元,比2020年633426.36萬元減少81164.82萬元,下降12.81%。其中:財政撥款262933.24萬元,比2020年326645.9萬元減少63712.66萬元,下降19.51%。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項目按預算管理要求正在履行財政事前評估和評審程序,待評估評審結束後,根據結果由財政部門再行安排預算。統籌使用結餘資金安排預算19247.98萬元,比2020年14223.29萬元增加5024.69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繼續結轉使用的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科研項目資金及追加的財政資金比2020年增加;其他資金270080.31萬元,比2020年292557.16萬元減少22476.85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相關直屬單位其他收入減少,部分衛生單位和科研單位預計2021年接受的委托任務或科研課題減少。
(二)支出預算說明
1.基本支出預算239609萬元,占總支出預算43.39%,比2020年329970.02萬元減少90361.02萬元,下降27.38%,主要原因是,為加強二類疫苗的專項管理,原在基本經費中核算的二類疫苗購置費用,由基本支出核算調整為項目支出專項核算。
2.項目支出預算312270.54萬元,比2020年303074.34萬元增加9196.2萬元,增長3.03%,主要原因是,為加強二類疫苗的專項管理,原在基本經費中核算的二類疫苗購置費用,由基本支出核算調整為項目支出專項核算。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382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一)落實《北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關於加強首都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係建設的若幹意見》以及保障改善民生、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等工作要求,加強對公共衛生、人才培養、科研創新、醫療服務監管等方麵工作的支持。
(二)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保障工作,完善疾控機構標準化配置,開展結核病、艾滋病等傳染病防治工作,建設重大傳染病風險監測預警機製,分析危害因素進行幹預,加強精神衛生管理和心理援助熱線工作,實施青少年預防齲齒項目,提高口腔衛生健康水平。
(三)貫徹落實《關於加強本市院前醫療急救體係建設的實施方案》推進院前醫療急救“統一呼叫號碼 統一指揮調度”,優化全市急救站點建設,進一步提升呼叫滿足率。
(四)持續推進醫藥衛生綜合改革,強化醫療行業質量控製管理,開展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推進監督執法隊伍專業化建設,完善基層衛生服務體係,開展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進一步完善采供血服務體係,開展無償獻血宣傳,加強血液檢測質量管理,確保首都采供血安全。
(五)落實計劃生育保障政策,推進國家免費避孕藥具的發放工作,完善對特殊困難計劃生育家庭的幫扶體係,統籌利用各類資源和設施,積極推進社區兒童中心等服務基地建設,對0-3歲嬰幼兒家庭提供幫助和服務。
(六)推進婦幼健康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規範化管理,健全母嬰安全監測、預警、救治、追蹤係統,開展高危孕產婦全鏈條可追溯服務。強化兒童疾病篩查與診斷管理,開展新生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防控,促進兒童早期綜合發展。開展老年健康服務示範基地建設,實施老年人失能(失智)預防幹預項目,推進老齡健康服務均等化,進一步提升醫養結合服務能力,
(七)繼續開展首都衛生發展科研專項立項工作,突出對公共衛生專項研究的支持,開展新一批示範性研究型病房建設,培養第一批高層次公共衛生人才,組織開展醫療和公共衛生機構人才交叉培訓,持續開展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說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婦幼保健院、北京急救中心、北京結核病控製研究所、北京市兒科研究所、北京市疾病預防控製中心、北京市計劃生育服務指導中心、北京市計劃生育協會、北京市結核病胸部腫瘤研究所、北京市精神衛生保健所、北京市老齡協會、北京市農村改水領導小組辦公室、北京市社區衛生服務管理中心、北京市神經外科研究所、北京市衛生計生熱線(12320)服務中心、北京市衛生健康監督所、北京市衛生健康委會計核算服務中心、北京市衛生健康委離退休幹部服務中心、北京市衛生健康委信息中心(北京市衛生健康委政策研究中心)、北京市衛生健康委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宣傳中心、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北京市眼科研究所、北京市預防醫學研究中心、北京市腫瘤防治研究所、北京衛生職業學院、首都兒科研究所、中共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校27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21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02.43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71.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預算數125.32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250.39萬元減少125.07萬元,主要原因:落實過緊日子要求,結合全球疫情形勢,因公出國事務減少,壓縮出國經費;2021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執行援外醫療隊任務、醫療衛生管理幹部培訓、醫療衛生業務管理交流、京港工作會以及各類臨時性醫療救助任務等方麵。
2.公務接待費。2021年預算數22.99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23.54萬元減少0.56萬元,主要原因: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縮公務接待費用。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中西部、香港澳門等其他省市和地區衛生計生部門來訪接待,國內外醫療衛生計生領域專家或團隊來京交流活動等方麵。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254.1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預算數0萬元,比2020預算數45.67萬元減少45.67萬元,主要原因:2021年度未安排公務車更新購置;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254.1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84.41萬元,公務用車維修63.3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7.01萬元,其他49.36萬元,比2020預算數254.62萬元減少0.5萬元,與2020年基本持平。
五、其他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預算說明
2021年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9281.7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6769.9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231.2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2280.62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說明
2021年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0958.32萬元。
(三)機關運行經費說明
2021年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部門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北京市計劃生育協會、北京市衛生健康監督所等3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老齡協會等1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866.36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2021年,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263個,占全部預算項目263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52087.78萬元,占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共有車輛444台,26609.78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452台(套)47138.3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546台(套)、134575.59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采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製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國家免疫規劃:是指按照國家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疫苗品種、免疫程序或者接種方案,在人群中有計劃地進行預防接種,以預防和控製特定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