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sdzc_bmts_pxjy_01
根據202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4號)要求,現就北京市2025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主觀題考試成績核查及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觀題成績核查
在北京考區報名參加2025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主觀題考試的應試人員,對主觀題考試成績有異議的,請於11月26日至12月10日,用電腦登錄北京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管理平台(https://flzy.sfj.c3e5.com,下同),進入“考生服務平台”預約成績核查時間,並按照預約時間到現場提交成績核查書麵申請材料。
(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時間
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受理地點
2025年11月26日至11月28日,請到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豐台區西三環南路1號,六裏橋西南角)2層D島,提交成績核查書麵申請材料。
2025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周六日正常受理),請到北京市政府西門傳達室(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7號院西門,到傳達室後請撥打4008188800聯係工作人員),提交成績核查書麵申請材料。
(三)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
2.2025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北京考區主觀題成績核查申請書(可通過北京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管理平台“下載中心”欄目下載打印)。
(四)注意事項
1.主觀題考試成績核查隻限於複核申請成績核查人員試卷卷麵各題得分的計算合計和登錄是否有誤。
2.考試成績經核查結果沒有變更的,將在北京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管理平台統一通知。
3.考試成績經核查結果有變更的,將書麵通知本人。
4.考試成績經核查並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
5.應試人員逾期申請成績核查的,不予受理。
二、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報名地、戶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選擇在北京市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請按照以下流程和要求進行申請。
(一)網上填報信息
2025年12月1日8時至12月5日24時,申請人登錄司法部官網或者司法部政務服務平台,填報法律職業資格申請信息,預約在北京市現場提交申請材料時間。
(二)現場提交申請材料
1.時間。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8日,上午9:00-17:00。
2.地點。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豐台區西三環南路1號,六裏橋西南角)2層D島。
3.需要現場提交的申請材料
(1)居民身份證件原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證,並同時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者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台灣居民需提交台灣居民居住證或者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以現役軍人身份報考的申請人,除提交居民身份證外,還需出示本人有效現役軍人身份證件。
(2)高等學校學曆、學位證書原件。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當能夠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或認證。
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適用“老人老辦法”專業學曆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曆的畢業證書。
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九條、第二十二條規定,適用“新人新辦法”專業學曆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交相應的學曆、學位證書。其中,現役軍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學校或者軍隊院校全日製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證書和學士及以上學位證書,其他申請人需提交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證書和法學學士及以上學位證書。
持港澳台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曆學位證書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持軍隊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國內高等學校學曆學位證書的,需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
(3)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證明材料。對於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中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需要出具報名時經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蓋章的工作經曆證明,以及社保管理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繳納證明(能體現繳納單位名稱及繳納時間期限,下同),不能出具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的可以出具從事法律工作的工作證件。對於在律師事務所及其他社會組織中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需要出具報名時提交的勞動聘用合同及養老保險繳納證明。
(4)根據審核需要提交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學曆、學位查詢結果,中國高等教育學曆、學位認證報告等補正材料。申請人姓名、民族、身份證號碼發生變更的,需提交戶口簿原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原件。申請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丟失的,需提交學曆、學位證明書。
(5)在北京市申請法律職業資格,無需提交本人紙質照片。申請材料原件經審驗、複印或掃描留存歸檔後,退回申請人。
北京市司法局統一受理法律職業資格申請,統一受理日期為2025年12月29日。
三、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未明確的有關成績公布、查詢、成績核查及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公告(第14號)和相關工作通知執行。
(二)如現場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時間將補正材料提交北京市司法局。
(三)申請材料已齊全或已補正全部材料的上批次資格申請人,可以攜帶北京市司法局原公告要求的申請材料和補正材料,在上述時間和地點提交申請材料,無需網上預約。
(四)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5年全日製應屆本科、碩士及以上學曆畢業生(包括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專升研,下同)參加主觀題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如期取得相應學曆學位證書後方可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學校2026年全日製應屆本科、碩士及以上學曆畢業生參加主觀題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可在成績查詢頁麵下載打印《2025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應屆畢業生成績合格憑證》。
(五)已取得B、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申請人,現場提交材料時應將B、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正、副本或信息頁、備案頁)交回。
(六)證書發放事宜將根據司法部規定另行通知。
谘詢電話:4008188800
北京市司法局
2025年11月25日
